一、项目简介
为了帮助贫困地区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母亲及家庭改变生活现状,过上幸福生活,1995年2月由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和中国人口报社共同创立了“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其宗旨是动员海内外各界的资金和力量,扶助贫困母亲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提高其文化和身体素质以及经济和社会地位,使贫困母亲享有生存与发展权,接受教育权、生殖健康权。以实现少生、优生、优育,脱贫致富,家庭文明幸福。主要任务是唤起全社会对贫困母亲的关注,增强贫困母亲自身的脱贫能力,帮助她们治穷、治愚、治病。通过小额资助、直接到人、滚动运作、劳动脱贫的救助模式,组织贫困地区的贫困母亲或城市特困失业母亲兴办生产服务项目,通过资助、培训、义诊等形式落实“三治”任务。这项公益活动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广大海内外各界的踊跃参与,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二、幸福工程的绩效
(一)定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和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都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人口增长率明显下降,人民的生活、健康与教育水平不断提高。这对我国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改善,无疑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1995年的中国仍有8000万人口,2000多万个家庭处在经济发展缓慢,人口出生率高,人口素质低,生活难以温饱的困境之中。
贫困家庭的母亲承受着更多的生活重负,忍受着更多的饥寒煎熬。据当时的调查资料表明,贫困家庭的母亲普遍存在着文化、身体素质差,经济、社会地位低,生育子女多等问题。贫困、疾病、文化素质低、多子女,使贫困家庭的母亲失去了应该享有的幸福生活的权利和条件,并且还影响着养育下一代的质量。她们成为我人口中最需要全社会加以关心和扶助的社会弱势群体,也是解决我国贫困地区人口与发展问题的关键因素。一个家庭中,母亲的状况决定了家庭的命运,也影响着后代的命运;帮助了一个贫困的母亲,就是帮助了她的家庭、她的后代;帮助了贫困地区的母亲,就是帮助了贫困地区所有的人。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敏感地洞察到了这一问题,并勇敢地担负起了这一社会责任。
(二)创新
1.提高贫困母亲的综合素质
幸福工程明确提出,救助贫困母亲主要是做三件事,即治穷、治愚、治病,切实做到“三治”并举,相辅相成,在输血的同时提高了贫困母亲的造血机能,有助于贫困母亲的综合素质的提高。
2.确立“小额资助,直接到人,滚动运作,劳动脱贫”救助模式
幸福工程创立之初,按照组委会主任王光美提出的:“社会各界捐助的资金必须尽快送到贫困母亲手中;幸福工程刚刚起步,各方面工作还不完备,要抓紧试点,积累经验,逐步完善”这二点要求,于1995年4月在贵州省普定县、甘肃省礼县、安徽省潜山县和陕西省大荔县进行项目试点。到1996年6月试点又扩大到22个县。在组委会确定的“以贷款的形式向贫困母亲提供救助,贷款收回后再资助她人”的大原则下,各项目试点进行了认真的探索。1996年底,组委会办公室认真总结了各地的做法,最后经王光美主任亲自修改,把幸福工程的救助模式概括为“小额资助,直接到人,滚动运作,劳动脱贫”,它规范了救助贫困母亲的运作方法。也是幸福工程区别一般扶贫的鲜明标志。
其特点在于,救助资金是贷款而非救济金,需和受助者订立协议以促使其积极从事生产劳动,按期还款。救助资金直接落实到贫困母亲手中,减免了中间环节的挪用与拖延。同时本着因地制宜、宜养则养、宜种则种和投入少、见效快、风险小的原则,救助受助者选择生产项目,提供产、供、销服务,以保障救助项目的成功,受助者还款以后,资金立即贷给其她贫困母亲。这种滚动运作的方式,既能使未被救助的贫困母亲因有了脱贫希望而积极创造条件,又在贫困地区造就了监督已受助者用好项目贷款的氛围。” 本新闻共 6页,当前在第 1页 1 2 3 4 5 6 |